顶了帕克森一下。
约翰-卢卡斯作为在联盟混迹了9年的老球员,自然是经验丰富,他在帕克森身下垫了那么一下,位置恰到好处,没有犯规同时又让帕克森非常难受。
帕克森本就不以身体素质见长,被卢卡斯整了这么一下,在空中失去了平衡,一个本来轻松简单的上篮,被他上大了。
后面跟上的火箭球员拿下了篮板球,开拓者的快速进攻没有得逞,这下轮到火箭快速推进了。
经验丰富的卢卡斯节奏控制相当好,他运球跑在帕克森和范德维奇之前,想回击开拓者一个快攻。
但眼看开拓者其他人站位很不错,帕克森和范德维奇回防也很快,便放慢了速度,准备打阵地进攻。
火箭是典型的双塔战术,双高一人一边,哪边有机会就往哪边传,如果遇到一个内线孱弱的球队,双塔你一个我一个的,真能把对方活活打死。
不过,奥拉朱旺和拉尔夫-桑普森的站位都不深,所以给了内线不少反跑空切的机会,由此甘国阳与米切尔-桑普森也不敢绕前防,你要是绕前,后面就全空了。
约翰-卢卡斯持球在左侧45度停顿了一下,向往内线喂球,但左侧的奥拉朱旺并没有自己攻的意思,于是卢卡斯把球转移给了一旁的麦格雷。
麦格雷就是1983年火箭用探花签拿下的新秀,一个毕业于路易斯维尔大学的全能小前锋。
他的各方面表现还算均衡,是一个很称职的小前锋,但显然他与探花这个顺位的要求差距有些大。
他在外线持球,从左到右转了一圈后发现没法往里传球,开场开拓者防守上盯得很死,于是在右侧牛角位的位置,他迎着范德维奇的防守直接18尺跳投。
“唰!”球居然进了。
不得不说范德维奇不是个好的单防者,UCLA毕业的他意识出众,可有时候真的是有心无力,只能放麦格雷投进了这个中投。
一个球算不了什么,开拓者发球组织进攻。
开拓者进攻的最大特点就是“快”,他们的快不仅体现在快攻和快速反击当中,阵地战他们的进攻也非常快,很少磨磨蹭蹭到24秒还不出手。
用拉姆齐的话说,如果你在前10秒钟投篮不进,那你凭什么认为再磨蹭14秒中你就能把球扔进去?
拉姆齐的这种进攻思路其实是很先进的,因为进攻方拖得时间越长,事实上进攻方的进攻感觉就会越差,而防守方会越防越来劲,尤其拖到最后出手,往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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