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了——至少不会要命。
罗兰注视着拍卖台上那枚被潮湿经纸裹住的手爪。
“…两千三百镑!惊人的价格!”
“两千四百镑!”
“马文男爵…当然,绅士之举!”
不远处的一位胖爵士艰难地转过身,举着红酒杯朝萝丝遥遥致意。
他放弃了,奇物自然落到萝丝的手里——其他争夺者早在喊价到两千镑时退出了。
不是所有人都能像挥霍自己拧几下就流的天生水龙头一样挥霍来之不易的金镑。
尤其和这样一位‘显然有钱’的女士竞拍。
不是明智之举。
后续的拍卖,罗兰再没能看见更有意思的东西了。除了一把有年头的小提琴拍出高价,就是一枚能教人心神宁静的奇物拍出了四千六百镑——这价格的原因是,持有它不会付出任何代价。
期间,萝丝小姐对另一件拍卖物格外感兴趣,但在罗兰的‘劝说’下,还是忍住自己那只跃跃欲试的手。
一副嵌了罕见粉钻的充气凶兆,由金银丝混织。
据说这款新式自信放大器比市面上死板、僵硬的更贴合皮肤,符合真正富余女士所拥有的‘线条’,几乎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当然,萝丝的解释是:
她只是对上面的粉钻感兴趣。
罗兰相信她。
就像他也相信,自己不在家的每个夜里,叔叔和雅姆都规规矩矩睡在各自的床榻上,只有清晨后才见面。
“…清醒点,牛奶姑娘。在大庭广众下对这东西举起你的左手…恐怕雪莱先生会禁足你半年。”
“那你替我举,罗兰。”
“你当所有人都是傻瓜?”
最终,萝丝也没能参与到这‘珍贵粉钻’的竞拍中——虽然她那混杂渴望与不甘的眼神就像没吃饱的婴儿发现有另一个络腮胡的婴儿先生当面把自己每天的晚饭吮走了一样。
罗兰就当没看见。
——有趣的是,这‘粉钻’的确拍出了不低的价格。
三百镑。
由伯恩斯女士拍下。
否则还能是谁呢?
除了少数顶着善意揶揄的老绅士为自己的情人举手外,能够面不改色拍下它的女人也只有这位名声已经无法再坏的伯恩斯了。
拍卖会结束后,失去伟岸机会的姑娘怏怏不乐。
他们可以留在这儿继续饮酒,也可以到右侧的另一个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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