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申请人要求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无法律依据。
第三点,被申请人的员工进行加班都要进行审批,而且被申请人有加班审批制度,这个制度还是申请人草拟的,申请人从未向被申请人提出过加班审批。
另外申请人是被申请人的副总,属于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帝都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施行不定时工作制,不存在加班费一说,自然也就没有加班费。
答辩完毕!”王川道。
“现在开始举证质证。申请人举证!”黑眼镜仲裁员道
“第一份证据,被申请人给申请人发放工资的记录,证明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劳动关系,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一共工作了九个月。
第二份证据,申请人向被申请人提交的周报,证明申请人受被申请人管理,是被申请人的员工,双方之间是劳动关系。
第三份证据,被申请人辞退申请人的辞退协议,证明是被申请人无故辞退申请人,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份证据,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发送的劳动合同,证明申请人曾要求被申请人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但是被申请人一直不予签署劳动合同,未签署劳动合同是被申请人的原因造成的。
第五份证据,打卡记录,证明申请人入职后一直处于加班状态,但被申请人从未给过加班工资。
举证完毕!”申请人的律师,一位长得精瘦戴着一副金丝眼镜的男律师,大声道。
王川在开庭之前不知道申请人请了律师,本以为是其本人来开庭,结果到了劳动仲裁委才发现对方请了两名律师,而且还是帝都人数排名前十的一家大所的资深律师。
听完对方律师的举证,王川心中稍微踏实了一些,对方没有提出什么新证据。
就对方刚才的举证意见而言,明显出现了几处失误,比如辞退协议,名为辞退协议,实际上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把这份协议作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据显然不太合适,王川觉得这不是一个资深律师该犯的错误。
他推测,这位律师不是没仔细研究案情,就是不经常做劳动争议的案子,要不然不会犯这样低级的错误。
说白了就跟做数学题似的,不认真审题,上来就写答案,结果可想而知。
“被申请人答辩!我提醒下被申请人的代理人,尽量简明扼要,不要长篇赘述。”黑框眼镜仲裁员提醒王川道。
“第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认可,申请人确实在被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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