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衣给法院,作为无罪的证据,后来经化验,血衣上的血是狗血,可见刑事案件的风险之大)。
因为证据问题,被判刑的律师不在少数,满满的风险都写在了《刑法》上!
万胖子做的刑事案件多,之前在学校也是学习刑法专业的,所以对风险门清。他才不会去冒这么大的风险自己取证呢。再说了,这案子相对简单,事情的来龙去脉在案卷中都有,直接引用就行啦!
但如果案卷中的描述是虚假的呢?别忘了,案卷是检察机关提供的,公安机关侦察的,不是万胖子有意捏造的,所以就算法院发现案卷中的证据有问题,板子也打不到万胖子身上。通俗点讲,万胖子可以以此为由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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