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了回来。
人来人往的酒馆里,坦帕挥了挥手,让一个伙计去招呼一群新来的客人。
坦帕收回账本,看了一眼上面的面子,然后若有所思地望着泰尔斯。
“你认识他?”
“当然。”
想起英灵宫里的过去,又想想现在的境遇,泰尔斯不由得唏嘘感叹:“我们算是……朋友吧,曾经站在一起并肩作战。”
“站在一起,并肩作战?”
坦帕似乎吃了一惊,他打量着泰尔斯,狐疑地问:“你,和科恩?”
“额,”泰尔斯有些不好意思,“确切地说,是我站着,他作战。”
坦帕直直地盯着泰尔斯,直到他哈哈一笑,狠狠拍了泰尔斯的肩膀一把!
“很好!他也是我的朋友,哈哈,科恩,那个瘦瘦小小,贼里贼气,精明势利的坏家伙……”
啊?
瘦瘦小小,贼里贼气,精明势利?
泰尔斯愣了一下。
“什么?”
但坦帕似乎完全没有要停的意思,越说越起劲,脖颈上的刀疤涌动起来:“……打起架来胆子最小,还最喜欢掀姑娘家的裙子!”
胆子最小……掀姑娘家的裙子……
泰尔斯的脸色越来越古怪。
“额,也许我们说的,不是同一个科恩?”
坦帕的笑容停滞住了。
“但那就是科恩·卡拉比扬啊,黑发棕眼,跟个瘦猴子似的,”坦帕的脸上出现了怀疑:“你说的是哪个科恩?”
泰尔斯挠了挠头,嘿嘿一笑。
“科恩……额,一个离家出走的大少爷,他很高,几乎有六尺半,很壮,肌肉发达,金发碧眼,”泰尔斯试图描述印象中的那个大高个儿,希冀地看着老板:“擅长用剑,动作敏捷,打起架来喜欢靠身体欺负人,说起话来还有些……怎么说……”
泰尔斯想了半天,才抬起头来,尴尬地道:
“……笨笨傻傻的?”
坦帕听了这些描述,脸庞重新皱起来。
“听上去像是个讨人厌的笨蛋。”
泰尔斯叹了一口气。
好吧。
看起来……确实是搞错了。
“事实上,如果你认识他,就很难讨厌他了,”泰尔斯摇头道:“他有些……特别。”
坦帕若有所思。
“嗯,我们说的,”酒馆老板摊了摊手:“也许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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