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离开我好多年了。每当我喝酒的时候,我就倒一杯,留在桌子上,给他的。他,叫小光,我的弟。
记得,当初,我被人家从酒馆里扔出来,却,依然,不依不饶的打。我几乎要死掉了,浑身的疼痛。原因就是我工作的时候打破了一只碗。迷离中,有人倒下,有人又站起来。群魔乱舞。我知道我活着的时候大约是几天后,睁开眼睛的时候,他嘴角的血还没有凝固,细细的流淌。可是,依然还有笑意,尽管是苦笑。后来,我知道他叫小光。至于姓,他也不知道,他比我小五岁。他也说不出救我的原因。或许好玩,或许很英雄,总之,就救了我。
好多年以后,我是大老板。小光依然是我的跟班。其实,他是公司里的二老板,这,谁都知道。不过,他,依旧不离我的左右。把,自己纯粹的当成我的跟班。他,不在乎钱和地位。
我和女朋友吃饭的时候,他站在我的身后。唯唯诺诺,唯唯连声。女朋友真的把他当成了我的司机,保镖兼跟班的。对此,我也不戳破,任她如何去认为,去想。小光,和我的感情是生与死的。谁,也不必去嚼,唯有心里的一片兄弟情感。
他,和女朋友吃饭的时候,我们角色互换,我成了他的司机,保镖兼跟班。我无怨无悔,乐此不疲。
我们,喜欢这样的方式,习惯这样的方式。即便在一起,话也不多。
岁月,流逝。我们彼此成家立业,都有了子嗣。他,不多说,我也不多说。日子过得快乐并且烂漫。
之前的千辛万苦,我们彼此不提及。
我们在一起,闲暇了,喜欢喝酒,喝度数很高的白酒。一如,我们贫困时候,两瓶的白酒,一碟的花生米。刹那间,东倒西歪,依依呀呀的各自睡去。彼此,眼里有着,心里有着。
一天夜里,我们遇见劫匪,小光给我挡了致命的一刀。他,满是鲜血的手,抓住我:照顾老妈,照顾你弟妹,和孩子。他,眼里没有遗憾和泪水,最后喊我:哥,我走了。
我看着他的儿子长大,接手了我的公司,我很欣慰,泪,嚯嚯的流淌。
仿佛,又见阿郎。又见,他起来,倒下的场面。他那尖尖的下颌,冷峻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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