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贵夫人给打死。
毕竟人潘老大人还坐在这里呢,还是要给他老人家几分颜面的。
只是听闻,这场公审两日之后,那位潘大奶奶就被潘家给休了,没几日又传出潘大奶奶上吊自杀的消息,临死嘴里还在喊冤呢,说她没错,所有女人都是这么过来的,她一点错也没有,错的是朝廷!
可不论事情的对错,自此之后,京城里是再没人敢干那活剖产妇取孩子的事情了。倒是有几个产婆碰上几家人家医闹的。
都是因为要保产妇的命,强行以伤害胎儿为代价,将胎儿从产道中拽出来的。
那几家人硬说明明孩子还有救,大人也没到要死的地步,都是产婆害死了自家孩子的。这两家,一家是翰林院的大学士,德高望重,还有一家是阁老,更是苏大人惹不起的人。
苏大人头疼啊,大殿下已经回山西去了,这两次再没人给自己撑腰,他也是个凡人,不得不判了产婆过失之罪,打了那几个产婆十来棍子,并且命她们不得再行接生的营生。
这一判,苏大人自己是轻松了,可苦了那些产婆。
一时之间,京城请产婆的价格竟然翻了好几翻,好些产婆都被吓得不敢再做这事了,更有好几个产婆,明明可以在合适的时候救下产妇,却眼睁睁由着产妇跟孩子一起死去。
她们担不起责任。
这时候,锅又重新回到了新律条身上。
许多大臣提出,新的律条根本就不应该修改!原本不修改,什么事儿也没有,这一修改,大大小小的破事全冒出来了!
就说闹不闹心吧。
怎么女人生个孩子,还这么矫情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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