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田税高出一倍,也是正式揭开限制兼买田地以食利的序幕。
这还是其次。
殖商银庄成立之后,林缚将江宁等地高达六百万的公粮置入殖商银庄,以极低廉的价格向江淮无地及少数的民众出售,以筹措银庄成立后所需要的巨额本金。此举,直接将江宁的田价打掉一半。
表面上看去田价下降,更有利于兼买粮田,但实际上殖商银庄租卖相结合的模式,使得江淮地区无田或少田的佃农,更乐意租买殖殖商银庄推出的粮田。江淮的大田主,即使握有大量的粮田,也雇不到足够的佃农,而承担的田税一毫一厘也不敢短缺,再兼并田地,只是亏本买卖。
实际这种模式,淮东钱庄早就在用。
淮东钱庄早年从宋、陈等大族手里接手的粮田,就高达四五百万亩,最终都是以不到三五两银一亩的低廉价格,在三年间陆续出售给晋安、泉州及平江、丹江等府县的无地或少地农户。淮东钱庄借此筹得高达一千四百万两银,使得钱庄本金直逼三千万两银。
林氏、孙氏及周氏等势力,更是早在这之前,就大规模的抛售在津海田地。
虽说当时主要还是看到燕蓟、淮泗形势难以保全,才将津海、东阳等地的粮田抛售掉,转移到崇州以避险。但实际上,林缚早期在崇州大规模发展造船、冶铁、织染、巢丝、造纸、采矿、海贸等业,所用的高达近千万两银计的资本金,则主要来源于此。
实际在新格局发展的同时,已经动摇了传统兼买土地以食地利的根基;新田制、新税政的推出,不过是顺势而为。
顾天桥以往在江宁主要经营茶米两业,积累下身家巨万。
除了购地置宅、家人享用之外,其他从茶米两业里所攒的银两,顾天桥也没有埋在地下银窖里,也在江宁城外花巨资买了一片占数千亩地的田庄食地利。
新田制、新税政,顾天桥也是受到不小的冲击,但毕竟是次要的,顾天桥更大的身家,也跟淮东其他商绅势力一样,早就扎根于钱庄、海贸以及诸多新兴的工矿等业里。
倒不说茶米两业就此没落,相比较新兴的工矿、海贸以及钱庄等业,牟取利润的能力已经极大不如。顾天桥此次举家迁往济州,以往在江宁所经营的茶米两业,虽然不会完全放弃掉,但实际上也没有必要叫顾天桥全身心的去照料。
当然,顾天桥去济州,林缚也不是一点都没有给额外的好处。
最关键的两个,就是林缚直接叫枢密院给顾天桥两个特许权,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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