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上认定的假药,与我们通常认识中的假药并不是一回事。根据国内法律,药品的制作和销售需要取得药监部门的许可,没有获得许可的药品一律可以视为假药,但并不代表这些药品在成分和效果上肯定存在问题,有些假药(如印度仿制药)其实具备与许可药品同等的效力,并不是普通人认识中那种以次充好的伪劣假药。”
宁臻一微微一笑,继续问道:
“既然印度仿制药并不是以次充好,成分和效果又没有问题,为什么无法得到有关部门的许可,为什么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引入国内销售呢?”
秦振伟耸耸肩道:
“维护知识产权是我国在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之一,泰瑞沙的知识产权归属于英国阿斯利通药业,印度仿制药侵犯了阿斯利通药业的知识产权,这药没法在国内得到许可。”
宁臻一没有表态,她继续问:
“那为何印度可以公开地生产仿制药,并不受知识产权争议的影响呢?”
秦振伟想了想,答道:
“侵犯知识产权的诉讼取证难,质证不容易,要想在司法层面胜诉的话,需要投入的资金和时间是巨大的,等这个官司打完了,原研药的保护期也差不多过了,大公司权衡利弊的话,大多会选择放弃。”
宁臻一赞许地点点头道:
“知识产权作为一项权益,真正产生和完善也只是近二十多年的事,在涉及广泛群体利益的领域,尤其是在经济社会水平还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是否要执行严格的知识产权法律,一直以来,都是法律界和政治界争论的焦点。”
“一方面是年收入数百亿的跨国公司,另一方面是成千上万因病死亡和致贫的普通家庭,在事关人命的现实面前,我们法律从业者不能袖手旁观,应该积极参与,为推动国家的法制建设,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
宁臻一不卑不亢,娓娓道来,她的声音一如既往地清澈干脆,没有拖泥带水,但她话中蕴含着对法律与社会的思考,让一向以律法精英自诩的秦振伟深感撼动。
不仅如此,宁臻一的话中里还饱含悲天悯人的情怀,令秦振伟自愧不如。
“您说得对,我们律师的力量虽然薄弱,但也要尽力维护社会公义,这个案子我接了。”
秦振伟站起身来,正色道。
宁臻一露出满意的神色,但她却轻轻摇了摇头,柔声道:
“案子是要接的,但怎么辩护却要多思考一下,我们一定要恪守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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