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态度格外的好。
他把余意挑选好的青菜接过来放进推车里,主动开口,“二少爷很喜欢您。”
壮汉名叫曹翰文他是殷老爷子安排的人,跟在殷寻身边一跟便是这么多年,刚开始的时候对于这个孤僻的少年也是不太喜欢的,只是他早年欠老爷子一个恩情,所以才答应了给殷寻当保镖,顺便教他一些简单的身手的。
但殷寻不是太喜欢他经常跟在旁边,真说起来,他顶多也就教了殷寻一些简单的身手。
相处的时间久了,他渐渐看出这个孤僻少年所表现出来的一切其实和他真正所想的差距很大,他不像个富家少爷,反倒是更像身无分文,无牵无挂的街头流浪汉。
不是外表,而是内里。
不,或者说,至少街边的那些流浪汉在遇到丰盛的食物的时候还会高兴一笑,但他却是始终没有任何情绪的。
幸好。
曹翰文朝着余意这边看一眼,心道幸好二少爷遇到了这位余小姐。
两人买好了食材,曹翰文拎着放到了车上,随后又按照殷寻的吩咐带着余意去商场买衣裳。
出发之前还不忘给殷寻报个信,汇报一下自己这边现在的进展。
于是有了曹翰文的通风报信,殷寻顺利的在余意回来之前赶回了家。
对着镜子把身上的衣裳去掉,果然,后背上已经一片模糊了。
他回来的时候文浩也在,一见他脚步匆匆的从外面走进来脸都白了,靠在卫生间门口看着他把和后背粘连在一起的衣裳扯掉,连连点头,“挺好,就你这遵医嘱的方式,我估计你后背上这伤也不用好了,药也不用上了,反正结果都是一样,免不了留疤的。”
一听留疤,殷寻立马轻咳一声,“不行,得上药。”
文浩白眼恨不得直接翻上天,扶了扶眼睛,嘲讽道:“吆,您还担心留疤呢?”
但冷嘲热讽之后,文浩还是不得不憋屈的帮殷寻伪装出他哪里都没去的模样,重新清理伤口,重新上药。
等这些都收拾好,曹翰文那边传来消息,快到家了。
余意买了很多的东西回来,进来之后看到文浩在客厅沉着脸整理药箱,随口便问了句,“这药每天都要换吗?”
文浩抬头扶了扶眼睛,呵呵一笑,“这就要看他的心情了。”
对于一个压根不遵医嘱的病人,文浩实在是说不出违心的话来,如果不是顾忌着自己把老板的心上人吓跑了,那么此刻他定然是要好好的当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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