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诗歌吗?”两人似乎能聊到一块去了。
“喜欢,”江浔笑道,“这个年头,谁不喜欢诗歌啊。”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
吴玉华缓缓在病床上坐下,眼中的江浔不是王沪生,他就是江浔,诗歌真好听,好象就是为她写的一样。
当年,她就是毅然辞掉了前线剧团的铁饭碗,揣着二百块钱独闯北平,北平就是她的远方,从那时起她只顾风雨兼程,篱笆女人狗,渴望……一步一步走到现在。
“我不去想能否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
江浔继续朗诵着,吴玉华却轻轻站了起来,走到他的身边,拉住了他的手,江浔试探着想抽出来,却发现只是徒劳。
“这男的可够幸福的,女朋友真漂亮……”
“我怎么看,这女的象电视明星,男的,嗯,没见过……”
“对了,那是枣花啊……”
……
一个病房里的病友,都在观看着,没想到还能在这里碰到电视明星,立时病房门口都站满了人。
“同志,这首诗是你自己作的吗?”
两人回过身来时,才发现身边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围了一群年轻人。
江浔看一眼吴玉华,她脸色微红,手悄悄地放开了江浔的手。
“你是……”人越聚越多,江浔感觉自己在医院待不住了。
“同志,这首诗是你作的吗,你怎么称呼?我们刚才记了一半……你能全部朗诵吗?”
“还有下半段吗?”吴玉华被江浔拉着往病床外外走去,却也惦记着这首诗。
“哎,同志,你别走啊,下半段……”年轻人拦住他们,“我是中华青年报的记者,我叫秦友谊,你们就是江浔和吴玉华同志吧……”
哦,听他来的目的是想写一篇渴望的稿子,对这,江浔有话说。
可是秦友谊的心思却不在稿子上了,他现在只对诗歌感兴趣。
“江浔同志,请你告诉我,这首诗的名字是什么,剩下的篇章能朗诵给我吗?”
诗歌的名字叫作热爱生命,是九十年代最炙手可热的诗人汪国真的代表作。
不过,此时,秦友谊记者郑重地把这首诗抄录下来,在诗人名字的位置,他又郑重地写下两个字:江浔。
……
落日晚霞,医院的台阶泛着光泽,仍然能看到岁月的痕迹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