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音如果违约,本来上面约定的是按合同金额的两倍也就是两千万予以赔偿,但那一条却是被汪谦更换了。更换成了:徐亚恒等人背信违约离开Hypnus公司,在合同中承诺以他们获得沪海电视台签字费的两倍金额对Hypnus公司进行赔偿,并约定了赔款期限。
徐亚恒喜滋滋地就把这么一份被汪谦修改过的合同放进了公司的保险柜里,还交了一份到公证机关留存,等到他向外大肆宣传的节目启动制作,流浪者和林妙音并没有按约定进入录制现场,他也没办法追究他们任何责任。
如果他拿出这份合同想要追究林妙音的违约责任,那么,最终被追究违约责任的,会是他们自己。
汪谦有了神奇的收视率爆炸卡,再用调包合同阴了《歌王争霸》一把,《歌王争霸》到时候能做出收视率来才怪!
到时候《歌王争霸》收视率一塌糊涂,那些赞助商巨额亏损,所有的账都会算到徐亚恒这些人头上,这帮人把《歌王争霸》做砸之后,赞助商应该也就明白了《神秘歌王》为什么成功,以后就不会有人再和他们这所谓的制作团队合作了。手机用户请浏览m.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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