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舟和李胜,李老太太再无关系。他们母子不能以任何借口找李文舟的麻烦,更不能破坏李文舟的生活。否则李文舟可以追究李老太太谋杀罪。
至于和张巧离婚的事需要回到京市办理,所以李胜和张巧只是签了离婚协议,这个协议也是俞菀卿动笔写的,趁着现在李胜救母心切,她尽可能为张巧争取更多的利益。
协议的最后也加了一句:夫妻缘分已绝,此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关,李胜同志不能以任何理由去打扰张巧同志的新生活,如若不然,李胜和其母名下的一切财产都将属于张巧同志。
两方人签字时,罗辉还把自己的父亲罗主任找来,周成业也在场,两个在当地有份量的人作为见证人,也在协议书上签字。
就算以后李胜想要做一些什么,碍于这两份协议书,他也不敢轻举妄动。
一式三份的协议书,两个当事人分别拿着一份,另外一份则交给周成业这个见证人保管。
协议书一签,断绝关系的声明登报后,李文舟就和公安说自己是不小心落水。
李老太太出来后,得知这件事,就在医院外破口大骂。
李文舟拿出协议后,李老太太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只能悻悻离开。
李胜在张巧的逼迫下,留下两百元就带着自己母亲去买票离开南扶。
张巧得到他们母子离开的消息,马上提出要回京市,她把李胜给的两百元以及自己身上的一百多元全都留给李文舟:“你爸肯定想回去把家里的钱财全都转移,我必须回去看着,属于你和你大哥的东西,不能便宜别人。”
至于女儿那一份,在她结婚时,就已经给她了。
李文舟有点遗憾,母亲不能参与自己和兰兰的婚礼。
“妈,您自己要注意安全,我和兰兰结婚后,有时间就回去看望你和大哥大嫂,还有姐姐姐夫。”
张巧点点头:“好,我们在京市等你。”
说完后她看向俞菀卿等人:“文舟,你是一个有福气的孩子,遇到都是一些讲义气的知青同伴,要懂得珍惜。”
经历儿子险些丧命的事,张巧已经看开了。
只要儿子可以好好活着,他要过什么样子的日子,都随他。
“兰兰是一个好姑娘,不要辜负她。”张巧想了想,提醒一句:“你那房子有点小,现在还能住,以后有了孩子就住不开了,等妈妈回去后就寄钱给你,你加盖两间房子。”
李文舟听着母亲的谆谆教诲,连连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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