挤进了看热闹的人堆:
“又有人被杀了?”
“滚开,懒鬼!这不是你该管的,”治安官朝他呵斥。
“老子乐意看,你凭什么让我走?”
“哎呦嘿!你还不服气是吗?如果不走的话,就把你当嫌疑犯给逮起来!交完差,哥儿几个就可以收队休息了!”
流浪汉低声咒骂一句,理智地走开了,
因为他知道治安官没开玩笑,毕竟贫民窟里命如草芥,穿制服的都懒得为死者白费力气,随便逮个当地的混混审问一番,打一顿关起来就算结案了。
当他从看热闹的人群中往外挤出来的时候,不小心踩到了一个人的脚丫子,
“抱歉。”
“*¥你妈!眼瞎了?”
对方一拳将他击倒在地,还啐了口唾沫,
“对不起……是我没长眼……”
“滚蛋!别让爷再看到你!”
流浪汉不敢反击,他知道对方是个无恶不作的犯罪团伙,没准暗巷里的女孩儿就是他们杀的。
(无辜的死者躺在阴沟边上泊泊流血,凶狠残酷的罪犯嘴里叼着烟在看乐子,这就是如今的世道,令人看不到半点儿希望。)
他害怕对方跟上来,流浪汉把手伸进衣服里,摸了下怀里揣着的刀子,
那是用生锈的铁片磨利,再裹上破布条做出来的简易匕首,寸铁为凶,虽然不好看,但能轻易将人开膛破肚。
只有这样,才能令他感受到一丝安全感。
出了贫民窟,来到集市,只有稀稀拉拉的几个摊位,围观的多过购物的,
热卖的商品包括马齿觅野菜和老鼠肉,这里的大多数人都靠着政府救济度日,饿得受不了才掏出几枚铜板买东西果腹。
再往前走两个街区,就到了上城区和下城区的交界地带,横亘在中间的是一条汹涌宽阔的河流。
河对岸是干净整洁的街道,豪华的别墅区,绅士拄着文明棍,戴着礼帽,贵妇牵着狗,手里拿着鳄鱼皮包。
仅仅一河之隔,就是另一番景象。
乌鸦“哇哇”的叫声引起了流浪汉的注意,
他是个迷信的人,于是捡起一颗石头子扔出去,将乌鸦赶走;
“该死的乌鸦,我今天还要找工作呢!真是出师不利!晦气!”
刚才乌鸦落脚的煤气灯杆子上贴着一张大幅海报,
中间是英格拉姆国王的肖像,下面印着一行鎏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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