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侄子纠缠,拿起自己的灵蛇仗,离开了兴庆府。
......
郭默和黄蓉二人,已经在西夏境内横穿了五天时间。
要不是随着一支驼队行进,郭默都怀疑自己会迷失在沙漠里,手里拿着一张从西夏人手里高价买来的地图,却怎么也找不到正确的方向。
郭默都有些佩服另一个时空的蒙古铁骑,这样的鬼地方,到底是怎样派兵打下来的?
当然,郭默也没忘记做正事,一路走,一路自己绘制着西夏的地形图。
“李老哥,咱们这还有多久才能到达兴庆府啊?”
趁着驼队休息的时间,郭默凑近驼队的领队问道。
“郭公子,顺着沙丘的方向,再走上一个时辰,就能到一个绿洲。咱们在那里休息一晚上,明日一早开始走,中午就能到兴庆府。”
李老哥是这支驼队的领队,据他说祖上也是宋人,行商出身,在爷爷那一辈才来到了西夏。
他现在就负责这么一支驼队,给东家干活,自己也顺手走上两头骆驼的货。
一年到头,省吃俭用的,也能攒上不少钱。
他是一个不怎么花钱的主,像男人们在外都有的那些嗜好,这老哥一样也不沾。
但是,却遇到一个爱花钱的媳妇儿,家住在银州城里,还开了一家酒肆。
每天跑兴庆府,李老哥都会带些高档的葡萄酒回去,放在自己的酒肆里贩卖,也算是银州城的一道风景。
当他们再次开始走的时候,沙漠里居然起风了,众人都用布巾包着头和脸,郭默甚至将黄蓉揽在怀里,慢慢向前行去。
“李老哥,前边那就是绿洲吗?”
郭默指着一个方向问道。
“哈哈,郭公子倒是眼尖,不过还要走上十几里路呢,看着不远却要翻上翻下,过三道大的沙丘呢。”
李老哥是个老驼领了,这一片沙漠虽然时有变化,基本的情况还是牢记在心里的。
郭默觉得这是一个难得的人才,回去得让陆乘风想办法拿下,也许将来会派上用场。
果然,又过了小半个时辰,到达了沙洲。
沙洲不大,却有一间不小的客栈,是穿行在沙漠中旅人最温暖而向往的港湾。
“默哥哥,没想到在此地,还会有人给客栈起这样的名字?难道是从洛阳来的不成?”
黄蓉迫不及待地扯去包在头上的布巾,抬头看到了客栈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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