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床上。
童千斤早将中堂内取暖的铜炉点燃了,离邵勋不远,暖洋洋的。
邵勋接过木盒,拆开仔细看了起来。
童千斤将蜡烛凑近,又转身去煮参茶一一此为刘闰中进献的优质上党人参,此物亦是上党刘氏重要财源之一。
「大郎总算有点自己的想法了。」邵勋看完后,欣慰地笑道:「居然建议诸郡设算学博士一职,在郡学中教授算术。」
童千斤仿佛沉默的雕像。
幽暗的烛光照耀下,惯于杀人的手在墙上留下不间断的剪影:倒水、烹煮、去沫、扬汤、育英等,动作忙而不乱,熟稔非常,显然做惯了此事。
「唔,这是什么?」邵勋发现木盒底部还有一些谷物种子,用纸包着。
他小心翼翼地打开纸,上面写了字,看完之后,欣喜不已,道:「大郎总算做了件正事。」
童千斤就像个聋子一样,什么都没听到,只专心致志地煮着茶。
他是亲军督,也是厨子,有时候天子偷食野味时,他会帮着望风把门,除此之外,他就什么都不管,什么都不知道了。
不过今天邵勋显然没打算放过他。
「大郎在陇西遇到了西域胡商,得了一些种子。」邵勋站起身,笑道。
童千斤不能再装聋作哑了,遂笑道:「恭喜陛下。」
邵勋反应了过来,道:「你啊,都不知道朕在说什么就恭喜。」
童千斤憨厚地一笑,道:「陛下自有韬略,臣跟着高兴就是了,肯定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滑头。」邵勋笑道:「不过这次还真是。此谓‘黑麦」,产于大月氏故地,朕欲得之久矣。」
「既曰‘麦」,想必可广而种之?」童千斤已经煮完茶,说道。
「此麦极耐寒冷。」邵勋说道:「拓跋鲜卑若有此物,还却什么霜?」
黑麦中国不多见,主要种于东北或较寒冷的北方山区,其有三大特点:耐寒、耐旱、
耐贫瘠。
原产地在阿富汗高寒山区,那里是什么气候和土壤环境,可想而知这种作物是什么禀性了。
比起耐干旱和贫瘠,耐寒是其最大卖点,零下三十五度仍能存活,甚至能种到靠近北极圈的地方,历史上是东欧、北欧及俄罗斯的主要农作物,俄罗斯人经营远东,也是靠黑麦一一哈巴罗夫发家的第一桶金,就是在雅库茨克种黑麦卖给哥萨克。
但这玩意儿在中国形成规模种植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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