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驻足吃上一些。要不然李墨很少品尝那些诱人的果实。
早就把这种在丛林中的行走当做了一种修行,现在李墨的丛林奔跑能力,估计应该比虎哥他们只强不弱,最起码应该能持平吧。
偶尔徒手抓到几只野兔,李墨生一堆火就开始烧烤。
还好食盐好带,李墨还有不少存货。
坐在一个还算干爽的树干上,李墨一边撕扯着兔子肉,一边自言自语道:“吗的,还不到地方,要知道老子已经走了将近10天了,按照一天走80公里来说,至少也有800多公里了,为什么就是没有看到人烟呢。”
要是论脚程,李墨这可是把自己说到龟速了。
10天其实他已经走了将近1000公里,而且还不算那些绕过原始部落的人时,多走出来的路程。
李墨的意志力坚定,要换做其他人早就放弃了。
躺在树干上,李墨敲着二郎腿,双手抱头。心里琢磨着:吗的,还不如在那两个部落里当个土皇帝了,要女人有女人,要吃的有吃的。想扩张底盘,就去忽悠其他几个部落,其实也不错啊!!
想是这么想的,都把自己想笑了。
可就在李墨琢磨着做土皇帝的时候。耳边居然响起了一声枪响!!
“啪”!!这一声枪响,在除了山雀的叫声以外,再没有其他声音的丛林中异常的扎耳!!
顿时野兔,山雀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动物开始了疯狂的奔跑。
李墨瞬间从树干上惊起,定睛驻足。耳朵如同自己有了灵性一般。搜索着声音的来源。
感知了不到2秒钟,李墨坚定了眼神,用脚扒拉下泥土,把自己刚生的火堆扑灭。兔子的骨头也一同被掩埋了。
做好隐埋工作后,朝那个枪声响起的地方,李墨拼命的激射而去。
照李墨是速度,不到5分钟,他就听到了几个人说话的声音。
如果说李墨不想被人发现的话,非常简单。躲藏在一颗大树后面。
既然对方能使用枪支了,自然就是文明社会的人。如果老虎在的话就好了。凭借听到的枪声,肯定能段别对方使用的枪械是什么。
这样也能大概的分辨自己在什么地方,什么区域。
可对李墨这个只知道AK47和54手枪的人来说,除了知道是枪声以外,还真猜不出什么别的东西来了。
唯一能让李墨听出来的可能就是自己紧会的第二语言,英语!!
用尽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