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独有偶,征兵消息张榜第二日,林老三刚在媳妇的配合下,劝服林老太答应参军。
家里就来了位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的妇人。
“他想从军,我跟他说如今他已为人父,不是孤身一人,战场上刀剑无眼,要是有个好歹,我跟孩子接下去的日子怎么过。
再者他身上还肩负着全村人的重担,大伙儿选他出来当村长,是对他的信任,他有义务坚守在岗位上,而不是追求什么当兵杀敌的梦。”
曹家娘子眼眶肿得跟核桃一样,一瞧便知昨晚哭得厉害。
林老三一听曹同光也要参军,自是高兴无比。
郑氏却十分能体会曹家娘子的心情,可有什么办法,她们嫁的夫君是一头狼。
狼是不会甘心一辈子被圈养的,哪怕在外风餐露宿,会忍受饥饿,追捕嘶哑猎物的刹那获得的成就感,是摇尾乞怜的哈巴狗永远无法体会的。
她拍了拍曹家娘子的后背,安慰道:“说出来你可能不信,昨晚上因为参军这事,跟我家那口子吵到半夜。”
曹家娘子一脸愕然,等着她继续说下去。
“妹子,男人有事业心是好事,你家男人跟我家一样,脚下没有根,跟风似的,当你试图把控风的方向是不可能的,既如此不如放手让他们去。”
那个下午,郑氏和曹家娘子在一处说了好半晌话。
第二日,曹同光就收拾好行囊跟林老三一同出现在征兵现场。
同行的还有一人,曾经上过战场,此次再度入伍的宋引。
林老三擅长弓箭,箭无虚发,宋引擅长大刀,胳膊肌肉遒劲有力,是常年磨炼出的力道,而曹同光的身形相较二人稍单薄些,甚在动作灵巧,速度惊人。
来报名的汉子里大多人手上都有一两件拿得出手的兵器防身,林老三仗义,直接将不久前新得的长剑送给曹同光。
曹同光并不清楚这把剑的来历,但看剑柄上繁琐的花纹和上头嵌入的一颗宝石,也知道价值不菲。
推辞不肯要,直到林老三说是暂借给他,等有了合适的傍身兵器再还给他,对方才没了顾虑。
宋引拍了拍他的肩膀:“拿着吧,我作为过来人,太清楚战场上的情况,一把好兵器是你战场上的第二条命,你可得好好练习,争取多杀几个蛮子,早日当上个百夫长。”
曹同光重重点头,自此勤勉努力,连睡觉也把剑抱在怀里,比同批的其他新兵都要刻苦,除了吃饭睡觉,所有时间都拿来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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