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本站设为首页
收藏山村官网,记住:www.scrsjp.com
账号:
密码:

山村书院:看啥都有、更新最快

山村书院:www.scrsjp.com

如果你觉得好,恳请收藏

您当前的位置:山村书院 -> 大妖归来 -> 第43章 狐狸拜年

第43章 狐狸拜年

温馨提示:如果本章属于内容错误等情况,请点击下面的按钮发送报告,我们会在一分钟内纠正,谢谢

  本文首发起点女生网,请支持正版阅读。

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第十六条

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第十七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第十八条

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但美术作品原件的展览权由原件所有人享有。

第十九条

著作权属于公民的,公民死亡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变更、终止后,其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国家享有。

第二十条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第二十一条

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电影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页 123下一页

看了《大妖归来》的书友还喜欢看

末世:从加点开始无限进化
作者:猪小小
简介: 未来蓝星,一束红光突然降临,动植物疯狂进化,十大宇宙怪物凭空出现,人类陷入无尽灾难。...
更新时间:2025-03-20 17:26:17
最新章节:还在发烧……
穿越兽世:绑定生子系统后逆袭了
作者:青璇
简介: 苏颜为实现本愿,进入兽世,变成了一只小白鼠,并绑定了生子系统。

...
更新时间:2025-03-20 15:32:24
最新章节:第1197章 越来越热闹
儒道至上?我在异界背唐诗!
作者:张亦安
简介: 汉语言专业大学生词宋穿越异界,来到了一个儒道之上的奇特世界,在这里,只有文人才能掌控...
更新时间:2025-03-20 15:57:49
最新章节:第 1150 章 计划,兵分两路,前往尘玄剑域
我都飞升了,你叫我去高考?
作者:步步青云
简介: 宁望舒穿越修仙界近万年,终于成为仙道第一人,得道飞升。然而,飞升后他却发现自己并未进...
更新时间:2025-03-20 17:03:57
最新章节:第1044章 我不是在跟你商量,只是通知你一声而已!
长夜君主
作者:风凌天下
简介: 长夜笼罩世界,曙光迟迟。

邪恶降临大地,生灵涂炭。
更新时间:2025-03-20 17:31:00
最新章节:第九十五章 闷葫芦讲理【为壊侽人1盟主加更!】
武道长生,不死的我终将无敌
作者:戒界
简介: 【无系统+无敌+爽文+无女主+玄幻】\n陈观楼获得长生后,就在天牢谋了一个狱卒铁饭碗...
更新时间:2025-03-20 17:02:59
最新章节:第937章 不造反就当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