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姐妹们陆陆续续,都被人买走了。
最小的妹妹,当时还不满十岁呢,说是被拉出家门的时候,那孩子早就哭得断了气儿,不省人事。
买她的人,据说从扬州来,走访各地,采集幼女训练成为瘦马,留着以后卖给大户人家,待价而沽。
妹妹从出生起,就被家里当做掌上明珠,是刁家上上下下的心头肉,这个小小姐,曾经是父母兄姊心中的宝贝疙瘩。
如今,居然被父亲卖出去换了赌资,要去被人带去训练,去做与人取乐的畜生去了。
刁得志当时十六岁,他怕轮到最后,父亲会把他也给卖了。
父亲已经六亲不认了,哪还会在乎他这个儿子呢?
没想到,当父亲把小妹的卖身银花光之后,他把刁得志叫到跟前,说:“我儿不必害怕,我只有你这么一个儿子,还要留着你继承刁家的香火呢。明日起,你跟着后街做泥瓦工的霍叔叔,去南岸出工,给你霍叔叔做随手的小工,工钱虽然少点,好过没有。你爹我体谅你年少刚上手,以后每天少赌一点儿就是了。”
父子二人相对无言,屋内一片死寂。
突然,父亲诡异的大笑起来,说:“那个人牙子说,你儿子生的这么俊俏,还是读过书的,卖给他,他能让你跟上大人物,是那种官位高得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给爹的价钱,也比之前那些婆娘加起来的都多。”
父亲笑得咳嗽了起来,刁得志觉得自己的衣服,已经被冷汗浸透了,不由得想打摆子。
“你是我儿子,我哪能听了那个死人牙子的话,让我大儿子给大官当兔爷去,混账!你是我刁家的大少爷!哈哈!”父亲说着,醉倒了过去。
刁得志看着因为酗酒而面色酱紫的父亲,他的鼾声很让人难受,每一个惊天的呼噜声之后,都是一段让人不安的窒息,然后,又是一个炸雷一样的呼噜。
如此循环往复,让听着感到窒息般难受。
少年的刁得志浑身冰冷,死死盯着父亲。
他无数次想把这个昏睡的男人给掐死,当初,在他把母亲卖出去的时候,他就这么想过。
之后,每一个姐妹的离去,都加深了他的这个想法。可每次想到,自己身为人子,要做弑父这样的大罪过,刚满十六岁的他,又胆怯了。
本以为,最后他也要被卖掉了,他以为自己死到临头,没准儿会迸发出之前所缺乏的勇气。
没想到,父亲居然把他留下了。
他这个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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