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武十二年夏
太子联合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司会审,兵部、吏部、礼部、户部、工部皆派员协理,历时两个月,彻查平陵王旧案:
废太子尘洛昭认罪,正隆年间他伪造圣旨、偷窃兵部、逼迫兵部尚书张思堂下旨调兵,栽赃平陵王谋反,此案皆由他一手策划;
一代忠臣被尘洛昭迫害至死,此前又有造反之罪,群臣愤怒,尘尧下令,赐毒酒一杯,皇长子尘洛昭伏法。
原兵部尚书张思堂被胁迫在前,又有首告之功,着功过相抵,不予追究,但此生不得为官,其子张靖准许从军,为国效力;
至于司马家的罪行,严格意义上来讲他们并未与太子合谋,只是未曾详查案情,监管不力,如何处置还得等陛下发话,但司马仲骞与司马羡父子二人暂时交出官位,回府听候发落。
建武十二年四月初六,皇帝下罪己诏,传示天下:
朕承天之命,奄有四海,自登基以来,夙夜匪懈,图治于天下,欲使万民安居乐业,海内晏然。
然世事难料,治道多艰,朕虽宵衣旰食,犹有未逮。
今观天象示警,民怨四起,灾异频仍,皆朕德薄才鲜,治理无方之所致也。朕心恻然,爰发此诏,以罪己之失,庶几上天垂鉴,百姓归心。
朕之失,首在于用人不当。朝廷之上或有奸佞之徒,蒙蔽圣听,扰乱朝纲。
朕未能明辨是非,致使平陵王受屈,满门身陷囹圄;风凌军、渊龙营皆乃忠臣良将,蒙受不白之冤,落得惨死,奸佞得志,此朕之过也。
朕当广开言路,求贤若渴,去邪扶正,以正朝纲。
次则治民无术。百姓为生民之本,朕未能体恤民情,减轻赋税,以致民不聊生,流离失所。又或法度不严,官吏贪墨,百姓受冤,无从申诉。
朕当明察秋毫,立法治之,严惩贪腐,使百姓安居乐业,共享太平。
再者,朕于敬天之道,或有疏忽。又或逆天而行,兴师动众,以致天怒人怨,灾异迭起。
朕当修身齐家,敬天爱民,以祈上天保佑,国家昌盛。
平陵王府满门忠烈,今沉冤昭雪,乃国家之福、江山之幸、愿我大凉国泰民安,万世昌隆!
朕今发此罪己诏,愿天下臣民,共鉴朕心!
钦此!
风凌军与渊龙营还在世的武将、军卒可重新入朝为官,官复原职,已经蒙冤而死的由朝廷重金抚恤家人,以安人心。
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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