席的过程就容易多了,身为地狱生物,它不会在地狱维度之外的地方彻底死亡,所以它用树枝一样的手爪去搅靴子里的屎,应该也不会因为恶心而死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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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厌倦了人性的丑恶,于是在时间中飘荡了几个世纪,于无形和有形的世界中跋涉千里,虚度光阴。
但起源墙破碎的巨响就像是一道钟声,惊醒了陷于旅途中的游子,所以在一段时间的翱翔后,他回归了这个曾经属于他的维度。
对于一个人来说,被别人遗忘也许是最恐怖的事情之一,但如果自己成为恐惧的源头,那人们在恐惧时就总会想到自己。
伴随着一阵黑色的羽毛飘落,一个须发皆白的老人突然出现在一条小巷内,他穿着带有羽毛大领子作为装饰的紧身皮风衣,虽然看上去不再年轻,可他的黑色高筒皮靴却显得充满了朋克意味。
除此之外,他还拿着一根圆头的雕花手杖,倒像是从某个蒸汽朋克世界走出来的英国绅士。
他的瞳孔中有着一缕红光闪过,目光扫视着街道,并找到了自己的目的地,那是街角处的一家旧书店,此时还亮着灯,就像黑夜中的灯塔一样。
书店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一千零一页。
不过显然老人不知道这个梗,他只是拄着拐杖迈步穿过无人的街,夜间的寒风仿佛也绕他而行,他身姿笔挺,应该压根用不上拐杖才对。
“叮铃。”
门上的铜铃随着开门的动作而响起,在书店的柜台后,一个戴眼镜的胖老板也因此放下了手里的手机,看向门口。
“威力特先生?”
“是威尔士,谢谢,虽然其实没什么区别。”老人迈步走向柜台,用一个稍微有些生疏的动作和店主握手,就像是他从来没和人相握过一样,一触即分,又说:“我们在电话里聊过的,你知道我的来意。”
“哦,当然。”店主绕过了柜台,笑着带着老人向后排的书架区走去:“不是每一天都能遇到您这么有品位的收藏家,同时还出手这么大方,我一直在等待您的光临。”
书店中有一些油墨的气味,但旧书店不同于图书馆,这里最多的还是纸张发霉后的怪异气息。
旧书店本质上更像是古董店,区别只在于收藏品只是各种书籍,做的是文物倒卖的生意。
“哦,那么多谢了,洛杉矶的夜晚可不是那么平静。”老人背着手跟在店主身后,像是普通的客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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